5月17日交通运输部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并修改了一系列船舶作业安全新规,大家对这些新规可能看的有点眼花缭乱,现在小编将各种新规给大家稍加整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是为了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造成水域污染,规范船舶安全监督工作而制定的。本规则适用于对中国籍船舶和水上设施以及航行、停泊、作业于我国管辖水域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安全监督工作。不适用于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
本规则所称船舶安全监督,是指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对船舶及其从事的相关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国际公约和港口国监督区域性合作组织的规定而实施的安全监督管理活动。船舶安全监督分为船舶现场监督和船舶安全检查。本规已于2017年5月17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2、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5号)
交通运输部对此规定的修改是在所有规定中修改最多的,不仅对落实安全和防治污染措施要求更加严苛,也加大了违反处罚力度,由此也足以看出交通运输部对防治船舶污染海洋活动的重视。本决定已于2017年5月17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5月23日起施行。现将最重要的几条给大家列一下:
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编辑:mao35 来源:国际石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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