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禁酒令
公务接待禁酒令,一律不准饮酒是指一律不得饮用任何人和任何单位提供的任何酒类。2016年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台的《自治区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规定》强调了“一律不准”,明确因外事和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需饮酒的,要报本级纪委审核批准。
曾经,一些干部在公务接待中“任性”,几杯酒下肚,就毫无约束、毫无畏惧。有的违规公款吃喝,甚至发生过喝酒致人死亡的悲剧。
现在,新的“禁酒令”出台8个月了,执行情况如何?干部群众反响如何?以前公务接待并没有全面禁止饮酒,有的干部因为饮酒发生了不少问题
2015年2月,吉木萨尔县庆阳湖乡党委原书记华敏、乡派出所原所长拜陈云等违规公款吃喝,致一人酒后身亡,事后华敏等统一口径、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调查。最终,牵涉此案的13名党员干部全部被处理,华敏、拜陈云均受到留党察看处分,降为科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武洪斌说,从近年来查处的此类问题和调研情况看,有的党员干部借公务接待大吃大喝、铺张浪费;有的饮酒无度、举止失态、言行不当;有的饮酒后误时误事、耽误工作甚至诱发其他意外事件。这些行为不仅影响了党员干部自身形象,而且损害党的形象。
2016年9月,自治区纪委在调研的基础上,开始起草《自治区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规定》,“一共9条,548字,看似简单,但力度很大。”自治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李浩军介绍。
《规定》出台后,自治区纪委在监督执纪的同时,注意了解社会各界的反响,“总体来说,反响都很好,毕竟爱喝酒的占少数,大部分党员干部把‘禁酒令’当成了‘护身符’。”李浩军告诉记者,有些干部喝酒其实是迫于无奈,“端上酒杯好办事”“酒杯一端,政策放宽”的观念在有的干部头脑中根深蒂固。
在政府部门工作的王志伟对此深有体会,“我本身不喝酒,但经常下地州出差,当地接待的干部觉得不喝酒就是不给面子,甚至认为我会在工作上为难他们;而经常不喝酒,有时候我也感觉到跟他们没法交心。
但实际上,工作该啥样就是啥样,流连于酒桌不但浪费时间,也让人没有精力抓落实。现在不让喝酒,彻彻底底把我给解脱出来了。”
“禁酒令”带动了社会风气改善,不仅给干部松了绑,也让民营企业减了负。在喀什经营一家小公司的汪来顺表示“禁酒令出台真是好”,但最初他也有一点担心,“我们做生意总免不了给人家安排吃饭,以前别人一顿饭吃吃喝喝两小时,事情也谈得差不多了,而我们安排工作餐40分钟吃完走人,连交流的时间都没有”。
“现在大家都一样,就不用顾虑了。以前酒桌饭桌上的事情,都放在办公室谈,习惯就成自然了。”他笑着说。
(编辑:mao35 来源: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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