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商网本站服务帮助中心手机版

贸商网

  • 全站
  • 招商
  • 供应
  • 求购
  • 产品
  • 资讯
  • 展会
  • 企业
您现在的位置:贸商网 > 资讯中心 > 网络营销 > 中山新规出台新建餐饮店须配专用排烟道

中山新规出台新建餐饮店须配专用排烟道

时间:2017-03-02  作者:贸商网  点击:104  评论:  字体:T|T


专用排烟道

环保执法人员在东区一餐馆的厨房检查油烟排放设施。 南方日报记者 叶志文 摄

“我们18日才开业,之前没意识到火锅店还要有专用烟道。”2月27日上午,位于逢源商业街的遇见山城重庆火锅店工作人员张先生说。当天石岐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对该火锅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未经有效处理且低空排放,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后,要求其停业限期整改。

据悉,根据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2016年1月1日以后在商住综合楼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项目所在的商住综合楼必须配套设立专用烟道高空排放油烟废气。据市环保局统计,截至目前,中山共有25家餐饮店因不符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且油烟扰民被立案查处。

石岐一火锅店开业10天被查处

餐饮业油烟和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被视为城市大气的三大“污染杀手”。近日,石岐区环保分局接到群众投诉,称位于逢源商业街的遇见山城重庆火锅店油烟扰民。2月27日上午,该局执法人员对该火锅店进行现场检查。

在现场发现,该火锅店并没有专用排烟通道,油烟从位于餐馆右侧一楼的一个烟口排出,在附近明显可闻到刺激性油烟味。“我们检查发现该火锅店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石岐区环保分局现场执法人员黎晓阳介绍,“一是没有设置专用烟道高空排放油烟废气;二是除油烟设备不达标,按照规定油烟需要两层处理,包括‘运水烟罩+静电除尘设施’,而该火锅店只有静电除尘设施”。

火锅店职员张先生介绍,该店不久前才开业,“开业之前没有意识到专用烟道的问题,后来发现这栋楼并没有预留内置烟道,需要重新规划建设,现在已经开始做图纸,争取尽快改造好”。

针对此问题,石岐区环保分局在调查取证后,准备立案处理,“今天会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给店家,要求该食店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限期整改;如果店家在规定时限内仍然没有做好专用烟管,不能达到环保要求,或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无专用烟道将禁止新建餐饮店

上述重庆火锅店并非首家因环保不达标被查处的餐饮店。大信溢彩汇商业街位于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对面,人流密集,有多家餐饮店分布于此,龙腾路大信溢彩商住楼一楼的寿司政食店在2016年9月便因未办理环保手续、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而被行政处罚。

2月27日上午,环保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复查。目前,该店已按要求完成整改,油烟废气经运水烟罩+静电除尘设施处理后,经大信溢彩商住楼内置烟道高空排放,符合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据市环保局统计,新法实施以来,中山共有25家餐饮店因不符合新规、油烟扰民被立案查处。

对此,市环保局建议,餐饮经营者在项目选址的时候要选择配有专用烟道的商住楼,以符合环保要求,避免盲目投资造成经济损失。“新规以2016年1月1日为节点,坚持‘新店新办法,老店老办法’,对于2016年1月1日之后新建、改建或扩建的餐饮店,油烟废气须经‘运水烟罩+静电除尘设施’两重处理,并经专用烟道排出;对于2016年1月1日之前已经开业经营的餐饮店,则按照以前的环保规定执行即可。”黎晓阳表示。

此外,笔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自2016年9月开始,该市分别在石岐区、东区、南区、西区、港口镇和小榄镇共选择30家餐饮业单位作为监控试点,运用互联网技术应用平台,对餐饮业油烟净化状况连续不断地实时跟踪在线监控,达到对油烟治理的24小时不间断监管,着力打造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


(编辑:mao35  来源:新华网)

顶一下
发表评论

共有0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查看完整内容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贸商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转载请必须注明贸商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网站服务:QQ:2632106543 广告洽谈:QQ:2632106543 Email:2632106543@qq.com All Right Reserved.   鲁ICP备16030072号-7

版权所有 贸商网 Copyright ©2014-2024 mao3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