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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屡修不好可解除合同

时间:2016-12-19  作者:贸商网  点击:113  评论:  字体:T|T

新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屡修不好可解除合同

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工商局日前正式发布了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推行。新版合同细化了对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处理,并添加了要求开发商对购房人信息保密的条款。

新版合同将房屋质量问题划分为“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其他质量问题”“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四类主要问题,并分别设置了违约责任的条款,对于房屋主体结构、地基基础不合格,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属于房屋重大质量问题,买受人在解除合同的同时,可以要求出卖人给予赔偿。

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房屋质量问题,如经更换、修理,仍然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对于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增加了“及时更换、重做、修理”的处理方式。



(编辑:mao35  来源: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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