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商网本站服务帮助中心手机版

贸商网

  • 全站
  • 招商
  • 供应
  • 求购
  • 产品
  • 资讯
  • 展会
  • 企业
您现在的位置:贸商网 >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 用可再生能源 政府给予补贴

用可再生能源 政府给予补贴

时间:2013-06-03  作者:贸商网  点击:169  评论:  字体:T|T
茂商网,欢迎访问www.mao35.com

  从市建交委获悉,《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条例,鼓励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

  根据条例,要求各区县设置专项资金用于建筑节能改造应用。鼓励本市建筑节能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鼓励农村居民个人建房采用建筑节能措施。本市建筑工程应用可再生能源的,由市政府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茂商网,欢迎访问www.mao35.com

(编辑:admin  来源:今晚报)

顶一下
发表评论

共有0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查看完整内容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贸商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转载请必须注明贸商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网站服务:QQ:2632106543 广告洽谈:QQ:2632106543 Email:2632106543@qq.com All Right Reserved.   鲁ICP备16030072号-7

版权所有 贸商网 Copyright ©2014-2024 mao3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