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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拟出新政促发展 财政补贴政策需完善

时间:2014-09-12  作者:贸商网  点击:134  评论:  字体:T|T

  健全农业保险服务体系是日前发布的“新国十条”的重要内容,如何使各项政策落地并进行有效匹配,真正形成政策合力,成为农业保险当下的重要课题。

  在9月10日由中国保险学会与中国农科院联合举办的“2014中国农业保险研讨会”上,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表示,保险业要重点研究如何把相关政策进行有效匹配,“真正起四两拨千斤作用”。农业部财务司司长李健华则透露,农业部正争取与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早在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便首次提出要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制度,从2004年开始,中央1号文件已连续11年对农业保险做出了战略部署,2007年国家出台中国农业保险政策,2012年出台首部农业保险法规《农业保险条例》,今年8月,国务院则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下称新“国十条”和《加快发展农业保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健全农业保险服务体系。

  产品供需不平衡

  截至2013年,共有23家保险公司开办了农业保险,保费达306.7亿元,七年间平均增速超过66%,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农业保险大国。不过,我国农险尚处在起步发展阶段,虽然农业保险覆盖面广,但保障水平低、保险产品层次单一、保险补贴覆盖面不够。

  陈文辉指出,农业保险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正在逐步凸显。服务能力相对较弱,产品创新不足,经营成本较高,风险管控难度大等问题,对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构成了挑战。

  中国保险学会于同日发布的《中国农业保险市场需求调查报告》下称“《报告》”显示,农业保险保障程度低,索赔程序复杂,目前农业保险主要是保证生产成本,65.94%的受访农户认为农业保险赔付不足以弥补损失的50%,仅有32.81%的受访农户对农业保险服务表示满意,认为查勘、理赔服务有待提升。

  调查显示,农户对低负担、高保障的农业保险产品需求强烈,对每亩农作物愿意支付的保费集中在20元以内。而随着农业产业化,农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对农业风险保障需求旺盛,租种土地的农户面临的农业风险增加,其对农业保险有迫切的需求和较高的农业保险支付意愿。受访农户中,主动购买农业保险的占比仅3.75%,能完全看懂保险条款的则仅占14.61%。

  农科院农业信息化所农业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张峭指出,农业保险的产品和种类少,保障水平低而单一,定价粗放,实行“一省一个费率”。此外,承保也比较粗放,无法确定投保的位置、面积和数量,存在严重多重投保和骗保的现象。

  人保财险农险部总经理王俊认为,农业保险产品的针对性差、保障程度低,限制条件多,难以满足管理农业风险的需求。而产品供给不足的问题在于,保险公司的农业保险费率厘定方法粗放,定量依据不足,难以形成科学合理的报价。他建议,以农险的一大险种种植险来说,可以通过区划揭示种植业保险的区域风险差异,解决不同风险区域的费率分级问题,使风险和费率相匹配,从而进行科学定价。

  陈文辉指出,保险公司要针对中国农业分散与散户经营的特点,在控制成本的同时提升服务效能和质量,完善农业保险的基层服务体系,打通“最后一公里”。他还指出,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突飞猛进,保险业如何利用其在农业保险定价、服务模式以及交易形式等方面改进传统的经营管理,如何保护和鼓励创新,需要重点研究。

  财政补贴政策需完善

  《报告》显示,区县政府普遍对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有迫切需求,96.4%的受访区县政府认为农业保险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财政补贴压力成为影响其宣传和推广农业保险积极性的重要因素。

  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关键在于农业保险补贴配套政策。目前各级财政保费补贴占农险保费的80%,但财政补贴能力不足占比18.89%。农业部财务司司长李健华指出,占农业总产值10%左右的渔业,目前尚未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的范围。

  《报告》称,受访农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希望财政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提高保额,他们愿意缴纳需要多缴的保费。

  中国保险学会会长姚庆海表示,如何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补贴配套政策非常关键,以进一步调动区县政府参与农业保险的积极性。

  陈文辉指出,保险业要研究如何进一步优化激励机制设计,完善财政税收支持政策,提高补贴效应和补贴绩效,农业保险如何与农业补贴、农村救济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有机结合。

  李健华透露,农业部正争取与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据了解,农业部财务司拟增设农业补贴与金融处,以开展保险支农等重大问题的研究,支持政策协调落实等工作。

  巨灾保险制度待建立

  除了农险财政补贴的支持,建立农险巨灾风险制度,对于农业保险的发展尤为重要。“新国十条”提出,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中再财险创新业务部经理李立松认为,农业保险巨灾机制的建立非常迫切,对巨灾风险的关注是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基础。而农业巨灾制度面临的问题在于,目前缺乏国家层面的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的整体设计,未建立分层保障基础上的逐级风险分散模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院长助理王国军认为,农业巨灾分散机制未来的框架将由中央政府主导,将财政支持纳入其中。在他看来,放开前端的原保险,通过农业再保险撬动后端,把“原保险搞活,再保险做大,政府做强”,将是巨灾分散机制框架的未来方向。


(编辑:mao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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