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商网本站服务帮助中心手机版

贸商网

  • 全站
  • 招商
  • 供应
  • 求购
  • 产品
  • 资讯
  • 展会
  • 企业
您现在的位置:贸商网 > 展会信息 > 展会指南 > 参展须知

参展须知

时间:2009-01-09  作者:贸商网  点击:184  评论:  字体:T|T
茂商网,欢迎访问www.mao35.com

        为保障展会的顺利进行和维护展场的秩序及安全,请遵守展馆的相关规定。
  出入管理:凭有效参展证件入馆,非我中心的特装搭建公司工作人员交纳特装管理费和特装清洁押金后,需统一着装凭主办单位下发的布展证进馆搭建,无证人员谢绝入场。

  消防安全:展区内禁止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腐蚀性强的物品进馆,如确有使用危险品作为参展样品的必要,必须提前将其品种数量及注意事项告知我中心,并提供详细资料报相关部门审查,获准后方可进入展馆,放置在指定地点,参展单位须切实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措施。如因保管和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参展单位负责。

  包装箱皮:请勿随意堆放包装箱皮,本中心提供指定的存放地点。

  特装作业:所有特装木制材料进馆前须涂刷防火涂料,进馆的电缆均须包上蛇皮管;严禁在墙面、地面打孔;严禁在馆内进行粉刷涂料(如喷漆、油漆等)、电焊等施工作业;特装高度不得超过7米。

  展场管理:爱护展馆各项设施,展位装饰请使用布质双面胶或黑色电工胶带(馆内有售);禁止使用纸质、泡沫双面胶及黄色透明胶带等,避免损坏展具。凡与展馆相同的展具及物品禁止进馆。请勿在展厅通道、展馆墙面、玻璃幕墙面、展场天棚上私自悬挂或粘贴广告、标语和宣传品;禁止在展馆进行一切非授权的经营活动;开展期间,请各展位控制视听设备的音量,严禁噪声污染;对布展不协调部分,中心有权要求其做修改,并处以罚款。

  车辆进馆:车辆不予进馆,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向我们提出申请。  

  展场服务:展场内有客户服务中心,可以为您提供现场咨询及各种手续的办理。

谢谢合作,祝您成功!

茂商网,欢迎访问www.mao35.com

(编辑:admin)

顶一下
发表评论

共有0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查看完整内容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贸商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贸商网,转载请必须注明贸商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图片热点

更多


最新展会

更多


网站服务:QQ:2632106543 广告洽谈:QQ:2632106543 Email:2632106543@qq.com All Right Reserved.   鲁ICP备16030072号-7

版权所有 贸商网 Copyright ©2014-2024 mao3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