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商网本站服务帮助中心手机版

贸商网

  • 全站
  • 招商
  • 供应
  • 求购
  • 产品
  • 资讯
  • 展会
  • 企业
您现在的位置:贸商网 > 资讯中心 > 行业资讯 > 快递企业发现寄递疑毒品未报告 最高罚5万

快递企业发现寄递疑毒品未报告 最高罚5万

时间:2016-12-15  作者:贸商网  点击:102  评论:  字体:T|T

快递企业发现寄递疑毒品未报告 最高罚5万

快递企业发现寄递疑毒品未报告 最高罚5万

 

12月12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听取关于《安徽省禁毒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修订草案健全了毒品管制制度,增加邮政、快递、物流企业防范寄递、运输毒品,金融机构防范涉毒洗钱以及毒驾治理的具体要求。

 

据省公安厅副厅长许刚介绍,现行的《安徽省禁毒条例》颁布于2003年10月,随着上位法的变化以及形势的发展,有必要对条例进行修订。

 

相比条例,修订草案删除14条、修改27条、新增25条。针对毒品案件中频频发现的毒贩利用快递包裹运输毒品的问题,修订草案规定,邮政、快递、物流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对寄递或托运的物品进行检查、验视,防止寄递、托运毒品和非法寄递、托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邮政、快递、物流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寄递、托运实名登记制度。登记信息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对邮政、快递、物流企业未实行检查、验视、实名登记,发生涉毒案件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发现寄递、托运疑似毒品或非法寄递、托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修订草案规定,金融机构应当依法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告管理制度,配合公安机关对毒品违法犯罪可疑资金进行监测。发现涉嫌毒品违法犯罪的资金流动情况,应当及时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同时规定,交通运输经营单位应当将吸毒筛查纳入本单位驾驶人员体检项目;发现驾驶人员有吸毒行为的,应当责令其停止驾驶,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编辑:mao35  来源:合肥在线)

顶一下
发表评论

共有0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查看完整内容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贸商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转载请必须注明贸商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网站服务:QQ:2632106543 广告洽谈:QQ:2632106543 Email:2632106543@qq.com All Right Reserved.   鲁ICP备16030072号-7

版权所有 贸商网 Copyright ©2014-2024 mao3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