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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整顿

时间:2014-07-09  作者:贸商网  点击:217  评论:  字体:T|T

  前天,苏州市住建部门对外公布了新制定的《苏州市城区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单位安全生产动态考核记分实施细则》。按照该细则,只要发现建筑起重机械存在结构件上有严重锈蚀的就要被扣分,如果分值低于70分(含),考核就会“不合格”。

  起重机械一出事故往往就是大事故,近年来,各地都曾发生过因起重机械故障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我市住建部门制定的考核记分细则明确,在监督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建筑起重机械存在四种情况,将一次性扣5分:结构件上有可见裂纹和严重锈蚀;主要受力构件存在塑性变形;连接件存在严重磨损和塑性变形; 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未更换。如果存在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失效的,有一项就扣2分;若受到各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5分;发生设备倾覆事故或死亡事故的,一次扣30分。

  动态考核周期为12个月,考核时对被考核对象前12个月的不良业绩分值进行累计,当达到“不合格”标准时,即进行处理。若首次动态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给予三个月时间整改。一个考核周期内第二次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给予六个月时间整改。在一个考核周期内有三次以上(含三次)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对于安装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建议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于出租单位,停止办理该企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手续,并建议相关部门吊销其行业确认书。

  


(编辑:admin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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