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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总理童年读书处文物被拆除 文物局曾告知不可擅自拆除

时间:2016-10-27  作者:贸商网  点击:171  评论:  字体:T|T

周总理童年读书处文物

  据中国绿发会调查称,位于江苏淮安市清河区的周总理童年读书处文物有六处遭到了当地有关部门的拆除,而在拆除前,当地的文物局明确告知不可擅自拆除,但是悲剧还是发生了。

  当地曾为普查文物举行挂牌仪式

  7年前,确切地说,是2009年3月18日,淮安市文物局发布了《关于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批城区(清河、青浦)不可移动文物名单的通知》。

  在这份通知中,将位于周恩来总理童年读书处周边地区的三元巷民居、千霞旧书屋、西长西街清代民居、周氏祠堂、泗阳公馆、程家巷民居、义顺巷民居、人民剧场共八处建筑列入不可移动文物名单。

  关于此事,淮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上,至今还挂着当时的报道——《我市举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挂牌仪式》。

  报道中这样写道:“2009年5月12日上午9时,我市在位于清河区漕运东路4号的千霞旧书屋前,隆重举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挂牌仪式。”

  此次集中实施挂牌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共有五大类117处。对于这些不可移动文物的价值,这篇报道如是写道:“它们是此次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的精品,也是我市城市发展、文化演变的历史见证,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七年后至少六处文物惨遭拆除

  然而,现实中最大的讽刺就是,仅仅过去7年,上述八处“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六处,就已在势不可挡的城市开发大潮中被拆除,化为尘土。甚至,即便是当年曾隆重举行挂牌仪式的地点——千霞旧书屋,也未能幸免。

  环保组织“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绿发会)副秘书长马勇告诉记者,时至今日,这些珍贵的历史人文遗迹被拆除的具体时间、拆除主体以及是否依法审批等都不得而知。

  如今,仅存的两处“不可移动文物”——义顺巷民居和泗阳公馆,也是在产权人的抗争及媒体介入的情况下,才得以暂时未被拆除,只是部分毁损。

  本案代理律师、北京兆实律师事务所绳欣辉告诉记者,义顺巷16号距离总理童年读书旧址不过百十米,如今的西厢房屋顶及围墙已被毁坏;另一处文物泗阳公馆则受到轻微损坏;现场遍地瓦砾,一片狼藉。

  今年3月,中国绿发会在从媒体和志愿者处获知此事后,决定发起这桩环境公益诉讼。5月25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予以立案。

  市文物局曾告知不可擅自拆除

  本案中,或许最大的遗憾和痛点就是,行政机关涉嫌成为侵权行为的实施者。

  据中国绿发会调查,2015年10月28日,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以建设“总理童年读书处周边特色街区一期项目”工程为由,对存有义顺巷民居、泗阳公馆、西长西街清代民居等不可移动文物在内地块进行征收。

  征收部门为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实施单位是清河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并且成立了总理童年读书处周边地块房屋征收指挥部(以下简称房屋征收指挥部)。

  征收范围为:漕运西路以北,人民路以西(不含河北西路边115号1幢楼及非住宅)。本案中所涉的顺义巷16号、泗阳公馆,以及已经于今年元月被拆除的西长西街清代民居,均在征收范围之内。

  对于此次土地征收,当地的《淮安日报》曾经在2015年7月27日的一篇报道中介绍,淮安市住建局已将“总理童年读书处周边特色街区一期项目”列入2015年淮安市棚改计划项目与开发银行贷款对接项目库,贷款总额约1.5亿元。

  当年11月24日,《淮安日报》再次报道了关于此处征收房屋的工作进展。该报道称,11月23日,“总理童年读书处特色街区一期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动 员会召开,清河区区委书记仲凤笔要求,指挥部全体人员要迅速投身到房屋征收工作当中,“全力以赴打赢这场房屋征收攻坚战”。

  随即,硕果仅存的几处“不可移动文物”,便危在旦夕。今年1月5日,在了解到此事后,淮安市文物局向房屋征收指挥部发出《告知书》。

  在这份《告知书》中,淮安市文物局明确指出:淮安市漕运西路义顺巷16号,是该市2009年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要求房屋征收指挥部除了要保护义顺巷16号的文物安全外,对征收拆迁范围内的周恩来童年读书旧址、泗阳公馆、西长西街清代民居、时公馆等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一并加以保护,不可损毁,更不 可擅自拆除。

  然而,在时隔9个多月后,绳欣辉告诉记者,截至目前,仍未发现清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文物局)、清河区人民政府对今年初被拆除的西长西街清代民居、被破坏的义顺巷民居采取调查处理措施。

  此外,记者获悉,目前这起“破坏不可移动文物”案件,已被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并将于近日开庭。

  值得注意的是,在围绕“义顺巷16号”的这起讼案中,届时坐在被告席上的,除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之外,还有淮安市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安市清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政府。


(编辑:mao35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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