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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通报处理两起社区干部失职渎职 集体实施违建的问题

时间:2016-01-30  作者:贸商网  点击:151  评论:  字体:T|T
  市纪委明镜网发布消息称,近日,大鹏新区纪工委全面排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通报处理两起社区干部失职渎职、集体实施违建的问题。
  
  根据通报,葵丰社区原党总支书记李国荣、居委会主任陈勇庆在统建楼建设中使用管理公章不当、严重不负责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问题。2006年至2012年,葵丰社区与开发商合作开发建设统建楼时,李国荣和陈勇庆违规刻印两枚公章交由开发商保管使用,并擅自以社区居委会基建办名义与工程承包商签订工程承包合同,造成社区经济损失。
  
  经大鹏新区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李国荣留党察看2年处分,给予陈勇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根据通报,溪涌社区盐村股份公司董事长凌国雄、财务李卓华与股份公司其他班子成员集体谋划、实施大规模违法建设问题。2012年中,凌国雄和李卓华等人通过盐村股份公司股东会议多次商议,决定违法建设一栋综合楼,并套用其他名义出账投资。2014年9月,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对涉案违法建筑进行立案调查,责令限期拆除。
  
  经大鹏新区纪工委研究决定,对凌国雄和李卓华予以党纪立案调查,下一步将严肃追究相应纪律责任。

(编辑:mao35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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