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商网本站服务帮助中心手机版

贸商网

  • 全站
  • 招商
  • 供应
  • 求购
  • 产品
  • 资讯
  • 展会
  • 企业
您现在的位置:贸商网 > 资讯中心 > 行业资讯 > 2019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附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调整基数通知

2019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附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调整基数通知

时间:2019-07-10  作者:贸商网  点击:20  评论:  字体:T|T

2019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发布公告,从7月1日开始,调整2019年度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其中,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7786元。按照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12%计算,月缴存额上限为6668元,其中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334元。

公告中要求,调整后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20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540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按照北京市《2019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北京地区各类缴存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为5%至12%,由各类缴存单位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至12%缴存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本单位具体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确定。

公告中还要求,缴存单位在跨年清册核定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出现错误的,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系统调整一次。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540元执行。

6月29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网发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2019年度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有关事宜的公告》,调整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全文如下:

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20次全体会议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19年度北京地区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7786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表。

二、2019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20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540元。

三、缴存单位在跨年清册核定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出现错误的,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系统调整一次。

四、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540元执行。

五、本公告的事宜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9日



(编辑:mao35  来源:互联网)

顶一下
发表评论

共有0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查看完整内容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贸商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转载请必须注明贸商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网站服务:QQ:2632106543 广告洽谈:QQ:2632106543 Email:2632106543@qq.com All Right Reserved.   鲁ICP备16030072号-7

版权所有 贸商网 Copyright ©2014-2024 mao3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