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商网本站服务帮助中心手机版

贸商网

  • 全站
  • 招商
  • 供应
  • 求购
  • 产品
  • 资讯
  • 展会
  • 企业
您现在的位置:贸商网 >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 进口混合五金废料不予免税

进口混合五金废料不予免税

时间:2015-05-19  作者:贸商网  点击:521  评论:  字体:T|T

法院昨(18)日审查「海关进口税则」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财政部依据环保署、经济部评估,修法将混合五金废料纳入免税,引发朝野立委群起反对,财委会最后决议不给免税。

  为提供国内產业各项金属原料更多进口来源,财政部这次修正海关进口税则时,调降税则号别第8112.92.22号「其他混合五金废料」之税率,由原本的5%税率调降为免税,以因应国内业者的需求。

  不过,立委费鸿泰、孙大千等质疑,混合五金废料一旦降为免税,如果业者大量进口,恐影响国内生态环境,加上社会各界对该项目降为免税,仍存有环保与社会观感不佳的疑虑,提案建请财部维持现行规定,不予修正,获财委会通过。

  依据最新修正的海关进口税则,包括「活、生鲜或冷藏钟螺」等9项採复合税课税的农渔產品,简化为从价税课徵;另将「椰壳及其碎片之压缩块」、「檄树果汁」的税率降为免税。

  另外,在税则增修订方面,降为免税的项目还包括:供照相用感光乳液、供印刷用涂布感光平板版材、机坪接驳车之零件、符合载运轮椅使用者车辆规定的机动车辆,供作无障碍计程车使用者。


(编辑:admin  来源:中时电子报)

顶一下
发表评论

共有0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查看完整内容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贸商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转载请必须注明贸商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网站服务:QQ:2632106543 广告洽谈:QQ:2632106543 Email:2632106543@qq.com All Right Reserved.   鲁ICP备16030072号-7

版权所有 贸商网 Copyright ©2014-2024 mao3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