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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参加国外展会--申请补贴

时间:2012-10-11  作者:贸商网  点击:293  评论:  字体: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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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补贴

凡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一下简称“贸促会”)批准的组团单位,在出展前必须上报贸促会的“参展人员复核”(即“出展批文”)。出展批文与各参展企业能否顺利获得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补贴密切相关。因此我司需要对各参展企业出现在批文上的名称进行特别确认。“市场开拓资金”以中小企业为使用对象,原则上重点用于支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的资格和进出口经营权的中小企业。如果贵司希望获得改资金补贴。贵司提供的报批名称必须符合一下条件:

(一) 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资格,有进出口经营权;

(二) 企业上年度出口额的海关统计数在4500万美元一下,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管理记录;

一、条件符合者,如何进行申请?

如果已经具备以上条件的企业,请登录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站(www.smeimdf.org),在右侧“管理部门联系方式”查询到您单位所在地的资金管理部门,并应尽早和他们取得联系,咨询有关申报的时间及具体申报办法。(一般需要再要求的时间内提交申报计划及在线注册,注册成功后提交:打印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与法人证书、组织机构证书、税务登记证、进出口企业登记证及其它文件的复印件(一式两份)一并报送资金管理部门)并取得所在地资金管理部门确认,由所在地资金管理部门申办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补助。凡已完成在线注册但未经资质审核和公示,申报单位仍将无法获得资金补贴。更详细的申请说明可以查询在网站的“申报指南”。

二、如何查询是否已经通过资质审核和公示?

可以在网站首页有手边点击“企业资质公示”查找,若发现已注册但未通过公示者,应尽快与当地所属外经委主管部门联系。外经贸部和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市场开拓资金”业务管理,但每个地方政策有所不同,因此任何关于注册和公示中所遇到的问题,应该向其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并以地方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

三、展位补贴标准

根据2010年国家财政部、商务部规定,2011年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每一标准展位补贴不超过RMB20000,其他地区不超过RMB15000,一个企业同一展会最多补贴2个展位,且2类地区补贴总额分别不超过参团费用的70%和50%。预计2012年展会补贴将参照2011年。

四、企业自行申报“境外展览会”项目的资金补贴说明

中小企业不仅可以通过组团单位做团体申报,也可以自行在当地外经贸管理机构申报。自行申请要按所在地资金管理部门的时间要求,进行预报和正式提交,与所在地资金管理部门取得联系,按照其要求办理。我司申报团体项目以展会方面收取的平均摊位费为计算基础,贵司在当地申报则以交付公司的摊位费为计算基础,所以在当地自行申报获得的补贴可能会较通过我司作团体申报多。具体程序请咨询当地外经贸管理机构。

同一项目重复申报中小企业补贴属于违规行为,国家将通过全国统一的中小企业补贴管理系统进行监控和处罚。如贵司选择当地申报,我司将不在团体申报中代贵司申报,以免对贵司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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