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上海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产品中心 >   自由职业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自由职业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自由职业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产品价格:80
更新时间:2017-02-13
产品型号:
产品品牌:骏伯人力
产品分类:上海商务服务相关 > 上海保险
发布企业:上海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发布 IP:180.168.*.*
郑重提示:联系之前请务必点此阅读防骗提示!

详细介绍

 现实困惑

周光是一名图书封面设计师(自由职业),经常为各出版社设计图书封面。某日,周光应阳光出版社编辑之约前往出版社商讨图书封面设计方案,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事后周光认为自己是在为出版社提供劳务的路上受伤的,应该认定为工伤。出版社认为自己与周光没有劳动合同关系,不能给予周光工伤保险待遇。周光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吗?
律师答疑
周光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本案中周光作为自由职业者,与出版社之间是合作的关系,而不是出版社的职工,与阳光出版社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因此不能享受出版社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法理荟萃
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具有隶属关系。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立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同时也依法享有社会保险等待遇。
都有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
另第15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的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关于工伤保险的问题上面已经说明了。如果想要了解更多有关社保的知识,欢迎联系人人保,一家24小时在
最后推荐骏伯人力集团,全国网点300多个,覆盖全中国大陆31省份!提供全国范围内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社保及公积金代缴、工资代发、人才派遣、业务外包、高级猎头等服务!
骏伯人力外包集团欢迎各界企业,办事处,分公司,洽谈相关的社保的事宜。
业务联系方式 :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人:付先生 
手机:13585964157(微信同手机号)
办公QQ:2643788936 
公司地址: www.hr668.com 
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梅园路228号企业广场1707室 
专业代理社保,上海劳务派遣办理,上海人事代理,代发工资,个人生育保险办理等欢迎咨询
 

询价留言(*为必填项)
上海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上海 上海 
联系地址:
上海市闸北区梅园路228号企业广场1707室  
联 系 人:
姚先生
联系电话:
13585964157 
传真:
36352696 
联系手机:
13585964157 
联系我们时请一定说明是在贸商网上看到的此信息,谢谢!
本页网址:http://36946.mao35.com/product-show-922120.html
推荐关键词:劳务派遣 代发工资 代缴公积金 人才引进
免责声明:该信息由相关发布企业发布,贸商网对此不对信息真伪提供担保。
风险防范建议:合作之前请先详细阅读本站防骗须知。贸商网保留删除上述展示信息的权利;我们欢迎您举报不实信息,共同建立诚信网上环境。

主营项目:劳务派遣 人事外包 社保代理 公积金代缴 五险一金代缴
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梅园路228号企业广场1707室 联系电话:13585964157  13585964157传真:36352696访问统计:26319
贸商网 设计制作,未经允许翻录必究。Copyright © 2014-2022 mao3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以上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相关企业负责,贸商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